
大家好。我是检察总长 李沅䄷。
大韩民国宪法第10条规定“所有国民拥有作为人的尊严和价值, 并拥有追求幸福的权利。国家有义务确认并保障个人拥有的不可侵犯的基本人权”。
检察存在的意义在于保护国民的生命、身体、安全、财产等基本权,并以此为基础维持保护我们的共同体。
检察将国民委托的检察权,以正确的方式为国民行使,致力于成为“为国民服务的检察”。
检察将秉公执法,严格对待犯罪,恪守程序之正义,具备克制之品德,擦干国民流下的眼泪,抚平国民心中的创伤。
检察将以全心全力的态度,一心一意为国民着想,倾听来自国民的声音,哪怕只是微小的缺点,我们都将虚心接受批评,做好持续改进。
衷心祝愿全体国民幸福安康,家庭美满。
谢谢。
국제협력단